本站7月26日訊(通訊員 秦延安)《西安市河道采砂管理辦法》日前通過西安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并將于8月1日起開始施行。
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圍內(nèi)采運砂石、取土和淘金(包括淘取其他金屬和非金屬)等活動!掇k法》規(guī)定:西安市河道采砂實行許可證制度,從事河道采砂的單位和個人應持有河道采砂許可證。西安市水行政管理部門自接到河道采砂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審批程序,符合規(guī)劃要求和開采條件的,發(fā)給河道采砂許可證。河道采砂許可證每年汛期結束發(fā)放,有效期限不超過一年。經(jīng)批準在河道采砂的單位或個人,應依法交納河道砂石資源費。未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圍內(nèi)采砂的,由水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暫扣非法采砂機具、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在禁采區(qū)、禁采期采砂的,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來源:中國水利網(wǎng) 200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