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金芳)甘肅省日前對全面推進河長制作出再部署,落實省委書記、總河長林鐸和省長、總河長唐仁健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對甘肅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在新的起點上繼續(xù)推進河長制工作。
甘肅省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以強烈的歷史使命感和責任感,以對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精神,刻不容緩地推進河長制工作全面深入開展。各級河長要緊緊圍繞推行河長制的目標任務,全力以赴抓好各項舉措落實,增強工作的主動性預見性,堅持保護優(yōu)先、系統(tǒng)修復、綜合治理、標本兼治,著力加強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huán)境改善、水生態(tài)修復,提高治理的科學性有效性,切實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xiàn)河湖功能永續(xù)利用。同時,強化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靠實工作責任,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加強社會監(jiān)督,嚴格督查考核,確保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順利有序推進。
截至10月23日,甘肅省14個市(州)和蘭州新區(qū)、86個縣(市、區(qū))以及需要出臺鄉(xiāng)級工作方案的1309個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河長制工作方案已全部出臺,全面建立了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河長體系,共設立總河長、河長5617名。入河排污口清理專項行動取得實效,河湖水域岸線規(guī)劃、“一河一策”等基礎性工作有序推進。
來源:中國水利報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