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場

李國英出席會議并講話

徐鳴到會致辭

與會代表考察常熟市董浜水利站

考察太倉市城廂鎮(zhèn)萬豐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項目
中國水利網站訊(記者 曹錚 通訊員 欒慶明 ) 8月15日,水利部在江蘇太倉市召開全國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現(xiàn)場會,深入貫徹落實水利部、中央編辦、財政部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精神,進一步推進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水利部黨組成員、副部長李國英出席會議并講話。江蘇省副省長徐鳴到會致辭,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應邀出席會議并講話。
李國英在講話中充分肯定了一年多來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取得的重大進展。一是政策舉措強力出臺,二是建設進度明顯加快,三是典型范例不斷涌現(xiàn),四是用水合作組織進一步壯大,五是水利專業(yè)化服務隊伍已經起步,六是隊伍能力建設得到加強,七是基層水利隊伍作用更加突顯。他指出,2011年中央1號文件出臺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召開后,各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將加快推進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特別是在湖北潛江和寧夏中衛(wèi)召開南北兩片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現(xiàn)場會后,各地統(tǒng)一認識,按照打造基層水利服務體系“三駕馬車”的要求,抓緊開展工作,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步入快車道。
李國英指出,要進一步認識加快推進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充分認識到加快推進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是保證農村水利建設與管理適應農村生產方式變革的迫切需要,是解決農村水利建設與管理“最后一公里”問題的迫切需要,是支撐農村水利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迫切需要。
李國英強調,水利部、中央編辦、財政部共同制定并頒布的《意見》,旨在深入貫徹落實2011年中央1號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會議關于“建立健全職能明確、布局合理、隊伍精干、服務到位的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的要求,指導各地切實抓好政策制定和推動落實工作。各地要認真組織學習貫徹,準確把握基層水利服務機構的性質職能、管理體制、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經費保障、人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加快推進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李國英就確保在201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設任務,提出五點要求。
一要盡快研究出臺政策。各地水利部門要積極協(xié)調有關部門,按三部辦《意見》要求,充分考慮并結合本地實際和需求,研究出臺加快推進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明確時間表和節(jié)點任務,及時將建設及相關要求落到實處。
二要切實落實所需經費。各地要進一步明確基層水利服務機構經費來源,保證足額落實到位。按《意見》要求,基層水利服務機構的人員經費和公益性經費要全部納入縣級財政預算。水費和相關的水規(guī)費中安排資金用于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工作條件建設。
三要著力加強隊伍建設。嚴格執(zhí)行專業(yè)技術人員占80%的要求,實行公開招聘;推行競爭上崗,大力推行進崗考核制度;健全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完善考評機制;加強人員培訓。
四要嚴格做好考核。要將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指標納入考核內容,本著“先建機制、后建工程”的原則,把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情況作為農田水利項目立項的重要條件,與項目立項直接掛鉤。
五要加強總結交流。當前,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處于探索推進階段,要及時發(fā)現(xiàn)好典型,總結好經驗,交流好做法,以便各地相互借鑒,相互啟發(fā),改進措施,完善方案,又好又快地推進基層水利服務體系建設。
李國英著重指出,在加快推進基層水利服務機構建設的同時,要重視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和水利專業(yè)化服務隊伍的建設。要大力扶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認真總結和借鑒有關農民專業(yè)合作組織的經驗和做法,把農民用水合作組織作為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和管護主體。要加快推進水利專業(yè)化服務隊伍建設,加快抗旱服務組織建設,加強灌溉試驗站網建設,積極推進節(jié)水灌溉技術服務組織建設。
與會代表現(xiàn)場參觀考察了常熟市董浜水利站,常熟市董浜鎮(zhèn)節(jié)水灌溉協(xié)會,太倉市雙鳳水利站,太倉市雙鳳鎮(zhèn)黃橋聯(lián)圩管理服務區(qū),太倉市城廂鎮(zhèn)萬豐、姚灣片小型水利工程等。江蘇、遼寧、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四川7個省水利廳以及太倉市在會上作交流發(fā)言。
水利部有關司局和事業(yè)單位負責同志、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有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來源:中國水利網站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