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利網站訊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精簡行政審批事項的要求,水利部積極推進深化水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于近日印發(fā)了《水利部簡化整合投資項目涉水行政審批實施辦法(試行)》(水規(guī)計[2016]22號),將水利部現有7項投資項目涉水行政審批事項分3類予以簡化整合,對審批事項整合后適用范圍、審批權限和流程等予以明確,進一步創(chuàng)新審批方式,優(yōu)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
來源:中國水利網站 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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